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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试

(一)复试形式

为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我所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线下复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我所研究生招生计划3月28-29日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 根据学校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的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 调剂工作

1.由于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所需要接受部分校内调整或调剂考生,校内调整及调剂专业及缺额如下(以研究生院官网公示为准):

植物学:3(071001学术学位)

药学:4(105500专业学位)

中药学:2(105600专业学位)

我所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所志愿的考生,我所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我所要求在报到时提供一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6)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五)面试内容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考生使用初试英语进行口头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3分钟,满分8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共计不少于6分钟,满分17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为提问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累计不少于11分钟,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英语听力+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凡面试成绩低于27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即为淘汰,不予录取。

(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 体检

请拟录取考生于4月30日前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我所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 录取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50%,按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所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我所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 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逐步规范和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对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本所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招生过程中的投诉和申诉,并在30日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五 其他

  1. 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以上复试细则为我所和南中医联合培养研究生复试细则,我所研究生复试细则详见官网研究生教育-复试办法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jib.ac.cn)

联系人:贺佳     联系方式: 025-8434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