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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离退办)
2026.03.3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31日至5月30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党委开展了巡视。7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情况
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聚焦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党委书记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认真调度,多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部署会、推进会、协调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纪委强化监督责任,全程跟踪督办。巡视期间坚持即知即改,迅速解决园区安全、研究生诉求等实际问题。收到正式反馈后,迅速召开反思会、专题学习会和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统一思想。
(二)加强组织领导,系统统筹推进整改落实。
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聚焦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分解,制定印发《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党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苏植党〔2025〕29号),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扎实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取得扎实整改成效。
将巡视整改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谋划“十五五”发展、推进国家植物园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融入日常。巡视反馈的35个问题细化为82个具体事项,其中2025年底前需完成的53个事项中,52个已取得明显成效;剩余事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确保在202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通过整改,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得到提升,党组织功能持续增强,事业发展呈现新面貌。
二、整改进展及成效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政治学习制度,2025年7—12月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次,各党支部累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1次。
(二)关于“统筹发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速推进南京中山国家植物园创建,相关程序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调研南京周边地区,选定在浦口区汤泉街道龙华社区建设570余亩所外科研基地。已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完成规划、净地工作,科研项目组逐步入驻中。
3.与中山陵园管理局共推生态文旅融合发展,围绕“钟山博物馆聚落”品牌共建、专类园建设、植物养护等开展务实合作;完成专类园的系统梳理工作,推动12个专类园及种质资源圃(库)功能联动与科普融合发展;设立“国家植物园科研专项”及“重点实验室基金科研专项”。
(三)关于“植物迁地保护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改进植物迁地保护引种方式,新增野外引种种子材料227种;新建智能化保育温室2800平方米;加强养护人员繁育技术及实操技能培训,持续推进珍稀濒危植物繁育,攻克3种珍稀濒危植物育苗技术瓶颈;强化日常养护与登记管理,制定移交管理办法,规范海关、公安机关移交植物接收程序,提升保育管理水平。
(四)关于“基础学科发展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扩充植物分类和保护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研究队伍至20人;设立“国家植物园科研专项”,首批资助植物科学基础研究项目20项;与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签订植物种质资源收集、迁地保护与就地保护的战略合作协议,联合BGCI(国际植物园保护联盟)、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召开“华东特有濒危植物琅玡榆综合保护”研讨会。
(五)关于“国际合作交流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功推动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委员会达成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了国际联合实验室,围绕蓝莓品质形成关键机制和产业关键技术共同开展协同研究。
(六)关于“植物科普与园区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围绕园区特色植物和历史建筑,制作科普解说牌;结合本所科学家发现与保护银缕梅等典型事迹,开展珍稀濒危植物守护等系列主题活动;深度挖掘科研资源优势,举办草坪草、板栗等专题研学活动;在微信公众号开设“科学研究”专栏,定期推送科普文章与科普视频;依托科学实验室等场所开展科普开放日8场;科普月期间,打造科学市集,问卷调查显示游客满意度达93.4%。
2.完成植物园南园东门闸机改造及扫码检票设施;新建东南门外电动车停车场,增加停车位226个;与江苏铁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秩序维护服务合同》,提供秩序维护服务;在系统园新建公共卫生间1处,增设5处如厕导引牌,建立公厕保洁台账;旺季增加临时公厕和市集,提升服务水平。
(七)关于“研究生培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研究生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思政教育工作;将所领导讲授思政课纳入研究生课表;从所内科研岗位遴选1名博士转岗至人事教育处,加强研究生管理工作力量。
2.完成招生宣传片拍摄,研究生公众号发布活动及招生信息20余条;举办研究生论坛及所(园)开放日,承办江苏省第二届研究生论坛;制定就业指导计划,开展导师帮扶,并将就业率纳入新修订的导师考核指标,2025年毕业研究生就业率较上年提升22个百分点。
(八)关于“重大科研产出匮乏”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学科规划初稿,布局重大科研产出;积极组织各类科研项目和科技奖项申报,2025年申报江苏省科技奖4项、江苏友谊奖1项,2026年持续组织各类奖项申报。
(九)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泗洪设立产业研究院,与陕西富平联合成立柿染研究中心;助力“仪征黑莓”“溧水黑莓”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辐射西部发展,科技赋能青海沙棘产业,并在西南7省区推广蓝莓基质栽培技术,建立数万亩示范基地;组织科研人员参与产业协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在伊犁落实合作项目2项,与江苏农垦林业科技、昭苏农业科技园区等企业开展合作;健全成果转化机制,出台《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方案》《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及《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
(十)关于“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建中山杉繁育、滨海盐碱地生态修复等5个科技志愿团,获批新沂蓝莓、如皋无花果2个省级科技小院,选派2名骨干参加科技镇长团,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依托“院士创新高地”,投入300余万元专项基金,推动银杏、文冠果、刺梨等特色资源开发,储备科技成果,牵头撰写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指南建议。
2.薄壳山核桃研究实现协同分工,差异化定位3个薄壳山核桃研究项目组研究领域,形成覆盖完整产业链的科研协同体系;协调组织薄壳山核桃3个项目组、蓝莓2个项目组开展联合项目申报。
(十一)关于“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2025年消防安全会议,出台《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组织专项培训,压实安全责任;制定定密管理、科研秘密、涉密人员管理等7项保密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启动园艺与科普中心专项审计;出台《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规范成果转化分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强化经费报销监管,定期核对清理未及时报销款项;切实维护学生权益,清退在读研究生代扣款项9315元,规范研究生学费备案及助学金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十二)关于“激励导向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25年度考核中,推动管理部门和支撑部门细化量化指标,述职汇报须具体说明重点工作和党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职称评审问卷调查,征集并听取意见,计划于2026年6月完成相关制度修订工作;向省人社厅汇报人员结构及岗位聘用情况,加强政策对接与人事管理规范化。
(十三)关于“内部运转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苏州大学举办中层干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
2.规范档案管理,编制“三合一”制度;优化财务流程,实行线上凭证提交与线下纸质审批相结合;完成财务内控系统手机端小程序开发,实现异地办公,2026年安排专项资金推进科研、人事及研究生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四)关于“交通安全秩序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与江苏铁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秩序维护服务合同》;与交警部门多次对接,落实植物园门口道路路况实时监控,拥堵情况随时采取分级管控措施。
(十五)关于“森林防火安全短板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园区制高点(小虎山顶)森林防火红外感应摄像头进行修复,恢复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在园区增设森林防火提示语音系统29套;建设完成并启用引水上山以水灭火系统。
(十六)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取消各科研中心危化品二级库,全面实行危化品集中管理,严格执行双人双锁、24小时监控与台账管理;通过签订三级责任书、张贴管理制度、季度清理过期试剂、每周分类回收废弃物及日常检查,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每月接受公安检查;违规给予通报、暂停领用整改等处罚,并纳入年度考核。
(十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小组;2025年党委会和理论中心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或学习相关内容5次;制定和出台《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重大活动意识形态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和《网络舆情管理办法》等;建强舆情处置与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组织开展专项培训2次。
(十八)关于“领导班子抓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5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3次,总结、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谈心谈话工作制度》,11月底前集中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关键岗位监管,推动“一岗双责”落实见效。
(十九)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警示教育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内部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开展2025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发现风险项目98项,风险点120个,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人;通报反面典型案例2起,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廉洁防线。
(二十)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制定《纪检监察机构主责主业不聚焦负面清单》,全面规范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不再牵头组织与主业不相关业务。
(二十一)关于“执纪问责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年工作方案》,结合纪委工作严格落实;举办2次“信访、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分析会”,对接南京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就重点领域专项督查和专项治理工作交流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2.纪委全体干部先后参加省纪委专题培训、中国法学会专题培训、省审计协会审计监督培训共计96学时;截至2025年底,受理问题线索9件,立案1件,处理1人。
3.根据所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规定补扣了两名违纪人员相应年度应扣款;人事教育处与所纪委办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掌握调查立案查处情况,因受处分涉及工资待遇变动的,及时按规定调整。
(二十二)关于“主动发现线索意识偏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并完成近5年职称评审专项督查;党纪立案1人;下一步对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专项监督检查,五年内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二十三)关于“招标采购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督查,进行专项治理,相关工作正在排查中,已发现相关人员涉嫌违纪问题,正在初核。
(二十四)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有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出台实施《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明确成果转化净收益分配范围为“科研岗人员以及参与成果转化的管理岗和支撑岗人员”。
2.针对巡视反馈的挪用财政资金支付药研楼南楼工程款问题,原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已竣工,相关工程款已由单位自有资金全额支付;财务处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审核制度,明确所有经费专款专用,从源头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自2025年1月起,已严格执行“科研经费不列支非编人员福利支出”的规定;发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横向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完成《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内部控制手册(2026版)》修订。
(二十五)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1.正组织修订《专家讲学与各类评审咨询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计划于2026年6月前出台。
2.完善财务内控系统,新增发票自动筛查功能,有效杜绝重复报销;组织项目组长进行财务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培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一事一报”制度,强化审批管理,对不合规报销不予审批;自2025年1月起,禁止课题组使用财政资金报销汽车油费,对横向经费报销油费、过路费补充了路线证明及结算单要求,相关条款已纳入新修订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3.2020—2024年违规发放加班费及营养费问题,已出台《所(园)行政值班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以加班费名义报销值班补助,值班方案均须按规定报批;取消发放营养费,追溯至2025年1月;使用相关资金购买植物园年卡事件,截至8月底已全额收缴相关款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明确禁止使用任何经费购买单位年卡等,从源头杜绝此类问题。
(二十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召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资产出租出借规范事宜,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流程,按“所会议审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第三方机构评估—公开招标”的流程规范处置,出租出借收入编入财政预算上缴财政。
2.全面加强所(园)合作房产的安全管理。在入口设置巡逻打卡点,确保巡查可追溯;建立工作群,与合作单位保持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每月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步进行反诈与消防宣传;入口实行严格登记制度,非合作工作单位人员和提前报备人员一律禁止入园。
3.科技处向原六合基地合作企业发律师函催收部分款项,2026年2月已再发律师函催款。
(二十七)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部分条款,所(园)“三重一大”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标准由原来300万元下调至50万元。
2.对4个3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5个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进行梳理,上述项目均已列入当年年度预算并经所务会议审议,无违规使用资金;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制度,按规定履行上会程序,坚决杜绝应上会而未上会的情况。
(二十八)关于“常态化联系基层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班子成员高标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常态化参加支部活动,到所在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制定《所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联系的对象、方式、内容和要求;所(园)召开青年人才工程项目推进会,邀请专家指导把关,听取专家意见。
2.优化官方网站所长、书记信箱,畅通群众反映渠道;设立所领导“群众接待日”,直面群众诉求,及时关注和回应群众关切;所(园)“十五五”发展规划通过网站征求意见浮窗、研讨会等专门征求职工意见。
(二十九)关于“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党委委员、组工干部逐条对照学习《江苏省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2.修订出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江苏省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了上轮巡视以来,11名从专技岗提任管理岗干部的有关情况;在新启动的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按规定,事前向省委组织部请示汇报。
(三十)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统筹资金,选拔资助学术带头人2人、学术骨干4人,开展资助人员科研进展推进会;申报国家人才计划专家2人、国家领军人才1人、青年拔尖人才2人、双创博士2人、江苏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2人;博士基金资助新立项13项,重点实验室基金新立项9项,国家植物园科研专项新立项20项。
2.所领导带领职能部门多次到上级部门汇报并争取人才经费;2025年在省财政厅有关专项中列支人才引进培养经费100万元,2026年计划再列支人才引进培养经费100万元;加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2025年到岗国家人才计划专家1人,新申报国家级海外人才2人,入选1人。
(三十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召开支部例会,听取支部工作汇报,开展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测评;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制发工作提示;加强工作检查和经验交流,检查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党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务统一管理。
(三十二)关于“基层党建存在‘空心化’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将“第一议题”学习纳入支部学习日常要求,学习质效显著提升;完成10个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支委;增强党组织吸引力,2025年度发展党员3名、转正党员6名。
(三十三)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举办党员培训班,对100名党员干部开展为期3天的培训;印发《关于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工作情况、生活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对有困难的党员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十四)关于“巡视整改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度化开展审计监督,对园艺和科普教育中心2024年5个专项项目开展审计,审计监督发现24个问题,责任部门正落实整改;已收回南园三区地下室和原招待所,再次对房屋现状进行了排查梳理。
2.就科普馆、科学楼合作协议相关事宜,根据律师事务所建议,我所约谈合作方就拟提前收回房屋的意向进行沟通。目前,解约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十五)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第三方评估,已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核销1996年贷款形成的待处理财产损溢34.87万元和2003年所内职工三产开发借款42万元的历史遗留问题;已完成科普楼、科学楼的账务调整与补录;老研究生宿舍等改建项目已完成在建工程转固手续及入账工作,实现资产台账与实物动态一致;对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由专人负责合同管理与持续跟进,计划协议到期后启动核销程序。
2.上轮巡视审计查出超范围使用工会费是用于非编人员和研究生运动会服装和活动纪念品,该两类人员流动性极大,已无法追回;对工会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认当前经费使用已严格按规定执行、无超范围用于非工会会员活动;所纪委与工会委员会成员开展了集体谈心谈话,强调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收支规范;组织全体委员专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结合相关培训交流最新文件精神。
3.由于招待所历史资料不完整,原定的注销方案难以执行,且招待所将来可用于未来国家植物园学术交流等活动,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保留招待所法人,营业执照、公章等企业资质资料原件封存至档案室,重新启用须经党委会或所务会研究,每年年审工作经分管领导签审后盖章。
4.全面落实工作餐用餐事由、时间、人员、单位等内容的严格审核,做到“一事一单一签”不折不扣执行;2025年所长办公室共收到管理和支撑部门工作餐申请66次,实际使用“三公”经费66次;配合财务处严格落实报销时限和票据管理要求,对不属于原始票据、不及时报销等不合规情形坚决不予报销,推动经费使用规范化。
5.修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完善所(园)内控管理,健全财政资金报销审核流程;组织开展横向经费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全面自查,发现财政资金报销2张汽油费及过路费凭证,上述违规资金已全额退回财政账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担当政治责任,保持目标不动摇、标准不放松、力度不减弱,以扎实有力的行动持续推进整改,完成整改各项任务,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助推所(园)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能。
(一)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
(二)持续推进巡视整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对未完成的30个具体问题,持续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清零;对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52个具体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回潮反弹。
(三)不断健全制度建设,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系统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围绕党的领导、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重点领域,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执行,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党的领导体制、内部治理结构与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水平。
(四)深化巡视成果运用,服务事业发展大局。
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到治理“一类问题”延伸,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一体推进,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4347016;邮政邮箱:南京市中山门外前湖后村1号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njgzhou@163.com。
中共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